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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影响中国矿业之十大法规政策(下)

时间:2018-01-09 来源:

来源:矿业报

六、最高院出台矿业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2017年6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2号,自2017727日起施行)解释共23个条文,主要包括矿业权纠纷案件中涉及的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效力及解除,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强制履行、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承担,矿业权抵押的设立、实现,特别区域内矿业权合同效力的司法审查,以及涉矿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建议及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调等方面的内容。

解释主要表现为以下10个方面亮点:一是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解除;二是未取得矿业权签订将矿产资源交由他人勘查开采的合同无效;三是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报批义务履行及合同解除;四是矿业权租赁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五是矿业权承包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六是契约型合作勘查开采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七是矿业权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抵押权登记时设立,备案手续视为登记;八是约定在特殊区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合同无效;九是矿权重叠由国土资源部门先行处理,越界勘查开采应承担侵权责任;十是环境公益诉讼和法院审判案件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处理。

点评:矿业权纠纷既涉及国家对于矿产资源的行政管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也涉及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相关利益主体的产权保护,同时还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一类非常重要的环境资源案件。解释的出台,有效地解决了现行涉及矿业权的法律、法规多着眼于行政监管需要,不能完全适应矿业权流转日益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和全国各级法院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差异较大,裁判标准不一的现实问题;适应了矿业权市场发展的需求,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统一了裁判规则。

七、国土资源部印发《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

2017年75日,国土资源部印发《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一是对行政区域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其中包括对保护区内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面积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情况进行调查统计,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费用;二是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核查,将按油气和非油气分别进行统计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清理工作的总结分析报告,同时研究提出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为保护区内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做好基础工作。

《方案》提出,保护区内矿业权及保护区的种类多、情况复杂,要在对保护区的设立时间、范围、依据和矿业权的设立时间、依据、范围、储量及产量等变化情况进行细致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分类梳理,并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矿业权分类处置奠定基础。其中,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全面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的同时,要积极提供各类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的坐标范围数据,配合中国地质调查局大区项目办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清理工作。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在方式方法上,将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内部以及部际间联动机制,实施动态更新;建立矿业权台账和联络员制度。

根据《方案》,筛选、核查和分类统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于20178月底前向部提交相关统计数据表和核查分析报告,并提出矿业权分类处置意见,同时向部信息中心提交省级各类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范围底图。各省(区、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内矿业权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各石油公司对本公司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内矿业权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于201712月底完成,并向部报送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点评:近年来,国家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新设商业探矿权、采矿权,但由于保护区与矿业权设立时间先后不一、保护区边界模糊,权益保障乏力,矿业权退出难度很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各类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范围的矿业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系统分析,系统性开展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最终达到确保新设矿业权不再进入自然保护区,实现矿业开发于环境保护有机并存、协调发展的目的。

八、国土资源部发布《矿业权交易规则》

2017年96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新修订的《规则》在诸多方面作出了调整:在总则里,调整了规则的适用范围,油气和非油气矿业权出让均适用,矿业权转让参照执行;规范了交易平台的内涵;明确了国土资源部登记权限需要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的组织实施主体等。

在交易程序方面,将矿业权出让公告的发布主体调整为矿业权交易平台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善了招标过程中评标、中标程序和要求,调整了中标人的确认形式;明确招拍挂活动结束后,启动保证金退还工作;细化了挂牌转现场竞价的操作要求;明确国土资源部登记权限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签订方式。

在公示公开方面,新增了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在确定受让人和出让范围后、申请登记前需要进行公示的要求,删除了矿业权转让鉴证及收费的相关内容。

在交易监督及争议处理方面,强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管,并加强社会监督;增加了追究中标人、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条款。

在附则里,新增了各省(区、市)可参照制定细化的矿业权交易规则和网上交易规则,列明了废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清单。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点评:《矿业权交易规则》是国土资源部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根据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要求,适时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修订后的结果。新《规则》增强了操作性,细化落实了国务院有关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等放管服改革要求,对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九、十九大报告指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1018日上午在北京开幕。习近平同志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明确指出,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

报告第九部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中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点评:产权问题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的核心所在。党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按照所有者和监管者分开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组建对全民所有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海域、滩涂等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出让等。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的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将有助于自然资源产权统一管理、生态环境有效监管和国土空间有序管控的治理大格局的形成。

十、国土资源部发布规范矿产勘查审批登记管理通知

2017年126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5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下称《矿产勘查审批通知》)。《矿产勘查审批通知》对于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整合,共计28个条文,主要包括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准入、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审批管理、严格探矿权变更审批管理、加强探矿权监督管理及探矿权申请材料提交、涉及矿业权出让收益处理、勘查许可证遗失补办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主要表现为10个方面的亮点:一是探矿权设立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二是探矿权申请人可自行编制或者委托编制勘查实施方案;三是新立探矿权申请勘查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重叠;四是非油气探矿权延续时未提高勘查阶段应当缩减面积;五是申请探矿权保留应当达到规定的勘查程度;六是因不可抗力或政府部门原因逾期申请延续和保留应提交证明文件;七是探矿权转让应当符合规定的期限限制;八是探矿权勘查矿种变更应当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有限制;九是探矿权被拍卖或者裁定给他人的应当依法办理;十是过期探矿权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向社会公告。

点评:《矿产勘查审批通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生态国土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益,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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